欢迎来到 食品资讯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食品资讯

2023年湖南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20 文章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件,现将部分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常德市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澧县新安镇某金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1月11日,常德市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反映临澧县新安镇某金行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店面招牌、店面形象墙、店面广告、首饰盒、首饰袋上使用“”标识,首饰柜台摆放的珠宝黄金首饰的吊牌上印有“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系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系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当事人作为经营同类业务20余年的经销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经营场所使用“”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三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0元。

  二、衡阳市雁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衡阳无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6月5日,衡阳市雁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意见书》意见,对衡阳无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并展开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至7月通过网络平台从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处购进系列产品,在其淘宝店铺进行销售。上述商品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广州斑消宝化妆品有限公司鉴别,均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当事人违法经营额61118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雁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章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55000元。

  三、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曹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案

  2022年8月2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曹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初步核查,判定曹某某涉嫌长期大量购进假冒白酒用于销售的违法行为,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1月10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经营的多个门店、仓库现场检查,发现57箱涉及贵州茅台、习酒、洋河、酒鬼酒等多个知名品牌的白酒,上述白酒经商标持有人鉴别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涉案物品金额为49万元。由于涉案商品货值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侦查,嫌疑人曹某某2022年先后三次销售给某公司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114瓶,销售金额35万元。

  2023年8月16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0000元。

  四、株洲市攸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攸县某建材批发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1月3日,株洲市攸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反映攸县某卫浴店涉嫌从广东省江门市购进假冒“益高”商标的卫浴产品进行销售,随即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9月25日起,通过微信向广东省鹤山市某卫浴器材厂采购了水龙头、花洒等卫浴产品,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要求该卫浴器材厂在其采购的卫浴产品上打印上“EAGO”商标图案,在外包装纸盒上加贴“品牌:EAGO”内容及名称、型号信息的标签,并将其投放在攸县联星街道高岭社区欧家场云升山庄中石化加油站旁的“EAGO益高卫浴”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违法经营额37450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三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80000元。

  五、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长沙航宇互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4月25日,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处有人销售假冒运动服饰,随即对位于该地址的长沙航宇互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标注有“adidas”“NIKE”“THE NORTH FACE”“UNDER ARMOUR”等品牌运动衣、鞋袜等。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进货票据及品牌授权材料。经商标权利人鉴别,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2021年9月以来,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服饰(包含服装、鞋袜等)和未贴牌服饰,销售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鉴于该案非法经营额大、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联合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循线深挖,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19人。

  六、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姚某无证分装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鸡精案

  2023年3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民警对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上新村姚某等人制售假冒“太太乐”鸡精的窝点开展检查。现场发现鸡精原材料53.75余吨、成品2051包、分装机2台、包装机1台及大量油墨、胶带等物品。经查,当事人通过租用厂房作为加工场地,购进分装设备,采购其他厂生产的鸡精进行分装和销售假冒“太太乐”牌鸡精,涉案货值达200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制售假冒“太太乐”鸡精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立案查实,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等人设立生产窝点,制售假冒“太太乐”品牌鸡精300余吨、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对姚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邵阳市邵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邵东市黑田铺镇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9月12日,邵阳市邵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依法对邵东市黑田铺镇某商行开展检查,发现该商行仓库内有标注米奇、米妮图案及巴布豆图案的书包,其不能提供商标注册人的授权许可证明资料,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即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7日从他人处购进标注米奇、米妮图案及巴布豆图案的书包共计2100个,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违法经营额25542.4元。经商标权利人鉴别,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邵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章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81736元。

  八、岳阳市岳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增润农业有限公司商标恶意注册案

  2023年7月20日,岳阳市岳阳县市场监管局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转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案件线索,反映湖南增润农业有限公司涉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随即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开业至今共申请注册商标264件,其中仅有“端丰”“增润”等7个商标由该企业正常使用外,其余商标当事人辩称注册的目的是为防御用。当事人作为一家以经营牧草为主的企业,产品种类单一,申请注册264件商标,其行为明显超出防御商标的合理范围;且其在经营过程中多次销售商标牟取高额利润。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共售出商标88件,获利88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中明确禁止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岳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2000元。

  九、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娄星区某服装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11月30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转送案件,对娄星区某服装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2年2月,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从他人处购进仿制的假冒服饰和箱包等商品,涉及路易威登、古驰、芬迪等品牌,其不能提供商标权利人的使用许可证明。2022年3月至8月,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共向303位购买者出售了上述侵权商品,违法经营额共计380620元,违法所得81178.35元。冷水江市公安局已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1178.35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0000元。

  十、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益阳宇恒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铝电解电容器案

  2023年3月6日,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管局接权利人投诉举报,称益阳宇恒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迅速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标有“QUNIO®”标识的铝电解电容器4100个,予以扣押,随即开展调查。

  经查,2022年当事人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将印有“QUNIO®”商标的套管与铝电解电容器完成装配成型,共计生产60100个。截至立案调查时止,已销售56000个,剩余4100个,违法经营额14424元,违法所得2240元。经权利人鉴别,上述标有“QUNIO®”标识的铝电解电容器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赫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2120元。(供稿:执法稽查局  周向黎)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zyxxx/202404/t20240419_332816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